关于201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去向原则的说明

2017年09月15日 14:50点击:作者:来源:

2014届毕业生档案全部依据学校招生就业处派遣册注明的就业生就业单位及择业生生源地进行档案转递,原则上学校档案馆不再保留托管。

(1)已签订就业协议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档案馆发往就业单位(各学院做好已就业学生档案接收单位情况登记: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省、市、区)、邮编、接收单位联系电话及就业学生联系电话);

(2)择业毕业生档案由档案馆发往生源地人事局(发至地、市级人事局);

(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请将研究生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原件交至所在学院,由各学院收取后按照调档函上的地址打印毕业生档案封面所贴的地址;

(4)专升本的毕业生档案由档案馆统一寄发;本校专升毕业生不提取个人档案,由档案馆直接转入升本所在院系班级;

(5)因特殊原因需将档案暂时保留学校的毕业生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在职教师担保---所在院系确认---档案馆领导批复后登记办理(如需要提取个人档案,请于2014年9月后,凭接收单位调档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办理提档)。

(6)凡未领到毕业证的学生,档案暂留学校档案馆,待领取毕业证后到学校档案馆凭本人身份证、接收单位调档函、毕业证复印件办理提档,结业学生补考过后还需提供学院、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2份提取档案。

(7)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

请毕业生依据就、择业通知书上的地址查找个人档案,择业生档案一般寄发至地、市级人事局(如西固区、城关区等统一寄发至兰州市人社局)。

网上查询:兰州城市学院校园网——机构设置——档案馆——毕业生档案查询(2007届以后的毕业生均可在网上查询本人档案去向)。

注:以上各项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档案馆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7601079


兰州城市学院档案馆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电话:0931-7601072 邮箱:lzcu_da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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