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级新生报到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各学院在教务处正式编排学号后以学院为单位将新生档案移交学校档案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生档案以班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排列,在档案袋正面右上角标注学号最后两位数。
2.移交时附《兰州城市学院档案移交班级学生名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在班级档案最前面,一份交档案馆。
3.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档案移交表》一式两份,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档案馆,一份学院留存。
4.新生档案严禁个人私自拆封。如收到已拆封档案,由学生本人写明开封原因,注明档案内装材料,本人签字确认,学院审核后,随新生档案移交档案馆。
5.学院若因工作需要启封新生档案,须由学院指定专人启封,并在档案袋背面写明启封原因,注明档案内装材料,启封人签字确认,学院审核盖章后,随新生档案移交档案馆。
具体事宜请与档案馆联系。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7601079
档案馆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