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档案服务水平,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实行)》(兰城〔2021〕50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级新生档案复核、整理、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档案管理员启封2021级新生纸质档案,进行信息核查。
二、填写《兰州城市学院2021级新生档案目录》(见附件1)。
三、核查工作完成后,由学院档案管理员密封档案袋,并加盖学院公章(密封条到档案馆领取)。
四、移交时附《兰州城市学院学生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一份随档案,一份交档案馆,一份学院留存;《兰州城市学院学生档案移交(接收)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交档案馆,一份学院留存,表格内容信息必须电脑机打,加盖学院印章,完成签字手续。
五、新生档案严禁个人私自拆封。如收到已拆封档案,由学生本人写明开封原因,注明档案内装材料,本人签字确认,学院复核后,随新生档案移交档案馆。
六、各学院2021级新生档案复核移交工作于12月16日前完成。
联系人:张老师 435757349@qq.com
电 话:0931-5108497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2021级新生档案目录
2、兰州城市学院学生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3、兰州城市学院学生档案移交(接收)汇总表
档案馆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