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部门、单位报送兼职档案管理员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档案局,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院校档案工作的意见》(甘档发[2016]52号)和《甘肃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甘档发[2016]8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学校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系统,更好的为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按照《兰州城市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兰城[2016]28号)要求,针对各部门原有兼职档案管理员工作变动的具体情况,现请各单位重新确定本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报送兼职档案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需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人员一旦确定,原则上应保持相对固定。
二、兼职档案员应具备的条件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忠于职守,严守机密,甘于奉献;
2、了解本单位的工作业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3、责任心强,认真细心,岗位相对稳定;
三、兼职档案员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各类档案材料(包括学生档案)的收集、归类、保管,根据不同种类的文件材料编制文件级目录,合理存放,妥善保管;
2、按照档案馆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后向学校档案馆统一移交;
3、认真学习、执行档案工作政策法规,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接受学校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4、做好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于9月30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学校档案馆,电子版发至档案馆邮箱(597355138@qq.com)。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7601079 QQ号:597355138
档案馆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