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2023届毕业生学籍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
2023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已完成,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各学院将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移交至档案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内容及要求
1.学籍表、学生成绩档案表、学士学位审批表各一份。要求打印清晰、规范,照片齐全,审查一栏填写审批意见,印章齐全,不装订,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附各班级学生名单表,移交表填写完整、信息规范。
2.毕业生个人照片。2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须注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以班为单位,按照学号排序。
3.毕业班级合影照:(1)班级合影照片10寸1 张,不过塑,附座次排序名单一份(座次名单制作具体见移交表);(2)合影照片电子版及座次排序名单word文档各一份。
二、移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移交档案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931—5108497
邮 箱:435757349@qq.com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学籍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2.***学院***专业( 班)学籍表、学生成绩档案表、学士学位审批表
3.毕业班级合影照片名单格式要求
档案馆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