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第27号令 发表时间:2010年03月15日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签署,以教育部第27号令的形式发布,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分为总则、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档案管理、档案的利用与公布、条件保障、奖励与处罚、附则七章,共四十三条。 办法的发布实施,是新时期新阶段国家为促进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献,对于加快推进现代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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