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财务、基建归档移交暂行规则

2010年03月15日 14:50点击:作者:来源:

为了确保档案的准确与完整,各种档案由形成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进行规范整理,定期向学院档案馆移交,具体规则如下:

1.归档文件是立档单位在其职责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档案保存的各种文件资料。

2.按照文件的发文机关、发文字号、标题进行规范整理,文件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如:20070909。

3.移交档案登记表,使用A4纸制表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文档一并发往档案馆邮箱:dag@lztc.edu.cn1.移交档案时按照实有文件数进行清点、验收、签字、盖章,后移交给档案馆。

2.当年形成的文书档案,由形成单位档案员负责整理、分类、组卷,在次年3月30日前移交档案馆。

3.当年形成的财务档案,由形成单位档案员负责整理、分类、组卷,在第三年6月30日前移交档案馆。

4.基建档案,由形成单位档案员负责整理、分类、组卷、装盒,在工程竣工后的第四年6月30日前移交档案馆。

5.对下一年度工作仍有指导意义的本部门或上级文件,原文件归档,可留有复印件备用。

6.详细归档办法请与档案馆联系,工作人员将及时到有关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7.填表说明:

(1)文书档案移交清单:移交案卷目录使用国标A4纸,左装订,上下边距各2cm,左边距4.4cm,右边距各2.4cm,项目内容务必准确,使用宋体10号文字打印,起止时间格式为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如:20070905。移交目录和移交表各一式两份,同时移交电子文档。

(2)会计档案移交清单:移交案卷目录使用国标A4纸,左装订,上下边距各2cm,左边距4.4cm,右边距各2.4cm,项目内容务必准确,使用宋体10号文字打印。移交目录和移交表各一式两份,同时移交电子文档。

咨询电话:7601079 联系人:金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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