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档案馆班子组织生活会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1月11日
关于征求对档案馆班子组织生活会 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8年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安排》(兰城组字〔2019〕2号),档案馆拟于近期召开组织生活会。 为确保此次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找准问题,进一步指导今后工作,请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重点围绕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三个方面,对档案馆提出意见建议,并于1月14日前予以反馈。 附件:档案馆

关于征求对档案馆班子组织生活会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1月11日
关于征求对档案馆班子组织生活会 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8年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安排》(兰城组字〔2019〕2号),档案馆拟于近期召开组织生活会。 为确保此次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找准问题,进一步指导今后工作,请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重点围绕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三个方面,对档案馆提出意见建议,并于1月14日前予以反馈。 附件:档案馆

【新】关于移交2018级新生档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9月19日
各学院: 2016级新生报到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各学院在教务处正式编排学号后以学院为单位将新生档案移交学校档案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生档案以班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排列,在档案袋正面右上角标注学号最后两位数。 2.移交时附《兰州城市学院档案移交班级学生名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在班级档案最前面,一份交档案馆。 3.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档案移交表》一式两份,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档案馆,一份学院

中国档案学会关于召开2018年全国档案工作者年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9月01日
中国档案学会文件 中档学〔2018〕14 号 中国档案学会关于召开2018 年全国档案工作者年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档案学会,中央各专业系统档案学会,各单位会员,各分会,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武警部队参谋部办公室保密档案处: 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学会承办的2018 年全国档案工作者年会定于10 月16-19 日在合肥举行。请各地档案学会、中国档案学会各分

【新】关于2018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30日
关于2018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8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将于6月4日开始。依照国家规定,我校2018届毕业生档案将全部以邮政快递形式发往各地人社局和就业单位。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档案发档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准确无误的发放,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本院毕业生档案的分装及移交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电话报档案馆,档案馆将安排业务人员联系并进行具体指导(具体工作程序详见附件

​【新】我校档案馆成功承办甘肃省高校档案馆(室)负责人暨业务骨干信息化培训班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4日
南京档案馆培训照片 11月19日至25日,由甘肃省档案学会、甘肃省高校档案协会主办,我校档案馆承办的的甘肃省高校档案馆(室)负责人暨业务骨干信息化培训班在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举行,来自全省高校档案协会会员单位的30多名档案人员参加了培训。我校档案馆作为省高校档案协会秘书长单位组织并派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该培训班旨在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院校档案工作意见》(甘档发

【新】关于2016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09月15日
各学院:2016届毕业生学籍档案的归档和学生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转递工作将于6月15日开始。依照国家规定,我校2016届毕业生档案将全部以邮政快递形式发往各地人社局和就业单位。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档案发档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准确无误的发放,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本院毕业生档案的分装及移交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电话报档案馆,档案馆将安排业务人员联系并进行具体指导(具体工作程序详见附件及相关

关于2015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09月15日
关于2015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届毕业生学籍档案的归档和学生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转递工作将于6月15日开始。依照国家规定,我校2015届毕业生档案将全部以邮政快递形式发往各地人社局和就业单位。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档案发档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准确无误的发放,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本院毕业生档案的分装及移交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电话报档案馆,档案馆将安排业务人员

关于201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去向原则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7年09月15日
2014届毕业生档案全部依据学校招生就业处派遣册注明的就业生就业单位及择业生生源地进行档案转递,原则上学校档案馆不再保留托管。 (1)已签订就业协议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档案馆发往就业单位(各学院做好已就业学生档案接收单位情况登记: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省、市、区)、邮编、接收单位联系电话及就业学生联系电话); (2)择业毕业生档案由档案馆发往生源地人事局(发至地、市级人事局); (3)考取研究生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09月15日
各学院: 2014届毕业生学籍档案的归档和学生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转递工作将于6月15日开始。今年应各地(市)人社局档案管理部门要求,我校2014届毕业生档案将全部通过机要局以机要件发往各地人社局及就业单位。由于档案发放形式的改变,档案馆适当调整了装档、移交工作程序(详见附件1,相关移交表等可在档案馆网下载)。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档案发档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准确无误的发放,请各学院安排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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