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党支部2020年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25日
档案馆党支部2020年 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补充通知》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查摆我馆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合理制定整改措施,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结合此次组织生活会,给档案馆提出

关于移交2020级新生档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4日
关于移交2020级新生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档案服务水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要对全校2020级新生档案进行集中接收、整理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将新生档案收集并妥善保管,待教务处正式编排 学号后以学院为单位将新生档案移交档案馆。 二、新生档案以班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排列,在档案袋正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最后两位数。 三

关于2020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8日
关于2020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0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将于6月17日开始。依照国家规定,我校2020届毕业生档案将全部以邮政快递形式发往各地人社局和就业单位。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档案发档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准确无误的发放,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本学院毕业生档案的分装及移交工作,并将指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在6月15日前报档案馆,档案馆将安排业务人员联系并进

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09日
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 归档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甘档发2020【4号】)精神,现将与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及《归档文件整理规范》(DA/T22-2015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06日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从严从实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安排,为了进一步查摆我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合理制定整改措施,请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结合此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给档案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8

关于各部门、单位报送兼职档案管理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9月06日
关于各部门、单位报送兼职档案管理员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档案局,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院校档案工作的意见》(甘档发[2016]52号)和《甘肃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甘档发[2016]8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学校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系统,更好的为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按照《兰州城市学院档案管理

关于移交2019级新生档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9月06日
关于移交2019级新生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 2019级新生报到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各学院在教务处正式编排学号后以学院为单位将新生档案移交学校档案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生档案以班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排列,在档案袋正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最后两位数。 2.移交时附《兰州城市学院档案移交班级学生名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在班级档案最前面,一份交档案馆。 3.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档案移交表》一式两份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7月04日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9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已于6月19日开始,请各学院负责毕业生档案工作的老师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准确核对信息,按时移交资料,确保2019届毕业生档案能够安全、准确、按时发放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资料:毕业生档案(结业生单独打包)、装档存根、研究生调档函、《兰州城市学院2019届毕业生档案EMS发档信息汇总表》、档案

【新】关于2019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6月19日
关于2019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9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将于6月19日开始。依照国家规定,我校2019届毕业生档案将全部以邮政快递形式发往各地人社局和就业单位。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档案发档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准确无误的发放,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本院毕业生档案的分装及移交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电话报档案馆,档案馆将安排业务人员联系并进行具体指导(具体工作程序详见

【新】档案知识科普--国际档案日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14日
国际档案日 1948年6月9-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会上通过了ICA的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 国际档案日的来历 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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